随着总体形势与监管的一系列变化,城投的投融资逻辑也随之出现了极大的改变;虽然细则上各有不同,但总结起来说,如今的城投融资存在事实上的“三道红线”:
第一道红线:政府隐性债务
虽然城投业务一直被归为政府类业务,市场上评判地方平台的逻辑与地方财政息息相关;但在严格限制地方政府债务无序增长、严控地方借道城投增加隐性债务的当下,涉及政府隐性债务的业务已经成为绝对红线。
因此,未来涉及政府隐性债务的城投融资将成为禁止范畴:
一是还款资金来源与地方财政直接或间接挂钩的;
二是用于性质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城投仅作为代业主的;
三是涉及隐性债务的城投主体、无明确资金用途、无法证明不属于隐性债务的;
四是资金用于政府承诺兜底回购、或承诺最低收益项目的;
五是以政府、事业单位等国资委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作为抵押物的;
六是违规与地方未出让土地、矿产资源挂钩,作为还款来源的。
一切可能涉及政府债务、与地方财政关联的业务,都将十分敏感;严查地方隐性债务的浪潮,现在才刚刚开始。未来的城投融资,必须强调“属于企业债务、非任何形式的政府债务”。
第二道红线:具备偿债能力
既然城投的新增融资都不再与地方政府存在任何关联,那么未来审核的重点就在于考量融资主体本身是否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如果对没有自主偿债能力的城投发放了融资,那么相应的金融风险将由金融机构自行承担。
这将使得未来金融机构对于城投的关注重点产生变化,开始转向以下几方面:
一是城投的真实债务率情况如何,是否可持续;
二是未来的主营业务有哪些,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
三是现金流量是否能够覆盖利息,债务能否滚动;
四是资产质量如何,对城投的发展是否有所帮助;
五是政府的支持力度与态度,能否维持城投正常运转。
在城投债务与政府债务逐渐分道扬镳后,城投能否可持续发展也取决于政府的支持力度;各地城投能否在“政府退出”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业务模式与体系,在未来几年至关重要。
第三道红线:资金用途合规
由于政府信用在城投融资中的逐渐退出,以及清查隐性债务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未来的城投融资必须关注资金用途,是否投入合规的领域、投入资金是否能够回收,都是金融机构应当关注的重点。
因此,未来金融机构与地方城投都应当从固定资产投资的角度去研判城投的融资是否合规:
一是资金投向的行业是否属于被限制的行业与产业;
二是投资项目应当具有资金自平衡的能力,覆盖本息;
三是监管申报资金用途与实际资金用途是否一致;
四是对于项目资本金的来源与使用应当进行核查。
在这“三道红线”之下,城投们的融资格局即将发生较大的变化;蝴蝶已经扇动翅膀,城投债市场巨变一触即发。